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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美术学院教务处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日期:2015-04-14 点击数:

    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在即,而部分学生仍有课程不合格,现特针对这些学生开展重修教学与考核。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参加重修。

    一、公共课重修以学生自学形式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A12栋

    115教室

    4

    月21日

    9:00-11:00

    外国美术史(上):87人;

    外国美术史(下):110人;

    14:30-16:30

    中国美术史(上):20人;

    中国美术史(下):35人;

    中国工艺美术史(上):25人;

    中国工艺美术史(下):68人;

    美学原理:22人;

    艺术概论:14人;

    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A12栋

    115教室

    4

    月22日

    9:00-11:00

    人体结构:20人;透视学:47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2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2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8人;

    计算机基础:23人;

    14:30-16:30

    大学英语(1)、(2)、(3)、(4):42人;

    文学名著欣赏与写作(2):10人;

    文学名著欣赏与写作(4):27人;

    西方文学名著赏析:1人;

    古代文学名著欣赏:6人;

    中国文学百年精品赏析:1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4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1人

    《大学体育》 考试地点:校体育馆,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注意:1、学生须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学生须按考试科目安排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科目有冲突的,须提前在监考人员处登记,由监考人员安排延长考试时间。

    二、专业课(含选修课)重修,由开设该门课程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重修教学方式(跟班重修或导读重修)与考核方式。各教学单位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生重修名单》(教务处QQ群共享下载)通知本单位学生于4月20日之前到开课教学单位报到。开课教学单位须明确告知学生该门课程的重修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及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于5月12日前将成绩送交教务科。

    三、2014届因课程不合格未正常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本次重修,否则不再有资格申请换发毕业证。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