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在即,而部分学生仍有课程不合格,现特针对这些学生开展重修教学与考核。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务必按时参加重修。
一、公共课重修以学生自学形式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A12栋
115教室
| 4
月21日
| 9:00-11:00
| 外国美术史(上):87人;
外国美术史(下):110人;
|
14:30-16:30
| 中国美术史(上):20人;
中国美术史(下):35人;
中国工艺美术史(上):25人;
中国工艺美术史(下):68人;
美学原理:22人;
艺术概论:14人;
|
考试地点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A12栋
115教室
| 4
月22日
| 9:00-11:00
| 人体结构:20人;透视学:47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2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2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18人;
计算机基础:23人;
|
14:30-16:30
| 大学英语(1)、(2)、(3)、(4):42人;
文学名著欣赏与写作(2):10人;
文学名著欣赏与写作(4):27人;
西方文学名著赏析:1人;
古代文学名著欣赏:6人;
中国文学百年精品赏析:1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4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1人
|
《大学体育》 考试地点:校体育馆,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4:30。
|
注意:1、学生须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学生须按考试科目安排按时参加考试,考试科目有冲突的,须提前在监考人员处登记,由监考人员安排延长考试时间。
二、专业课(含选修课)重修,由开设该门课程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重修教学方式(跟班重修或导读重修)与考核方式。各教学单位根据《2015届本科毕业生重修名单》(教务处QQ群共享下载)通知本单位学生于4月20日之前到开课教学单位报到。开课教学单位须明确告知学生该门课程的重修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及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于5月12日前将成绩送交教务科。
三、2014届因课程不合格未正常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须参加本次重修,否则不再有资格申请换发毕业证。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