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6/11/26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该基金作为国家级的艺术资助项目,对艺术学学科师生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开展好此次工作,请各系部及相关单位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团队、教师和学生申报。申报主体应仔细研究《申报指南》,深化项目创意和方案,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与美术相关项目共分四类,分别是:

(1)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2)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机构申报) ;

(3)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个人申报需单位或专家推荐)

(4) 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个人申报需单位推荐) 。

各类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含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各类《项目申报表》等文件),并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查询。

二、申报流程

(一)机构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电子申请表—提交科研创作处—学校初步审核—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网上填报申请表—上传附件—确认提交—打印签字-科研创作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二)个人申报:登录基金门户网站(http://www.cnaf.cn)— 项目申报—个人用户注册—账户激活—正式登陆—获得申报资格—在线填表—上传(含附件)—确认提交—打印材料—签字—科研创作处审核盖章并邮寄—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须是在网上申报平台正式提交后打印的《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和申报项目相关附件材料,详细内容请参照“2020年度申报项目附件材料清单”。视频附件不需要上传,直接随材料项目邮寄U盘。特别提醒: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必须提供与承接展馆(展演)签署的场地意向协议。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动员会与专家交流会

2020年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15日,结合工作安排,科研创作处将在申报开始前组织召开一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动员会,在申报截止前组织召开一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专家交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机构项目申报材料准备时间

项目负责人请对照申请表模板及《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申报书和上传文件,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6月5日期间联系科研创作处,登录系统填写《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表》。

(三)提交材料时间

所有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系统填报完成后,请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提交,并将打印稿一式两份交科研创作处统一盖章邮寄。

联系人:周玮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19年3月7日

附件:

1.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申报指南

2.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请表模板

3.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4.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 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模板

6.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7.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8. 青年艺术人才资助项目申请表模板

9.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