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校级项目结项要求及经费报销 注意事项

2019/04/24

结项材料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栏下载)。

2.成果简介一式3份。

3.最终成果一式3份(项目申报书中约定的最终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成果)。

4.阶段研究成果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3份(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页),发表成果需注明“湖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

结项及报销注意事项

1. 项目结项前可报销经费的50%,结项后报销剩余50%。

2. 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两年。科研处将定期对逾期未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

3.经费范围包括:

图书资料费: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或港澳台需报申请。

小型会议费: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办公用品及文具:购买办公文具或办公耗材等。

咨询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而进行的校外专家咨询支出的费用。

印刷费:指项目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交通费:可报销少量市内交通费。

劳务费: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劳务费(本科生或研究生,本校教师除外)。

4.报销单填写及报销程序

差旅费填写长途差旅报销单,其他开支填写零星报销单。部门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注明报销人及项目类别、编号,例如:

部门:科研处(张三校级项目经费 编号:2013A0001)

根据财务规定,每张发票背后经手人和证明人都需签字。

填好报销单后,到科研处周老师处审核并登记后,分别由科研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若金额超过3000元还需分管校领导签字,超过8000元需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字,最后到财务处王会计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