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9/01/03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纪委元旦春节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八个严禁”:严禁在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漠视师生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严禁“新官不理旧事”;严禁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严禁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严禁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严禁检查考核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二、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落实高校师德建设七条红线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将党中央的好政策送到师生身边,让师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相关通报,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挺纪在前,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效抑制。

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把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有关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现并纠正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要快查严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062;

监督投诉邮箱:hbmyjw@163.com。

附件1: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附件2:元旦春节临近,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纪律持续纠“四风”——做到“八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附件3: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汇编

附件1:

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协助、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落实好《通知》要求,将党中央的好政策送到群众身边,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甄别、坚决查处,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问责。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执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公安、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通知》所列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精准思维,注意方式方法,防止随意执纪、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等情况。

三、注重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工作。要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要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对一些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加快办理进度,依规依纪依法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要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对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法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对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应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电话:010-12388;举报信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邮编:100813);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对“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

附件2:

元旦春节临近,省纪委发出通知

严明纪律持续纠“四风”——做到“八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元旦、春节临近,又到“四风”易发多发重要节点。近日,省纪委发出通知,严明元旦春节纪律要求,强调做到“八个严禁”,坚决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知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坚持谋划在前、教育在先,把纠“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要严格管理监督,向广大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督履责,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同时,大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在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严禁“新官不理旧事”,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严禁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严禁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严禁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严禁检查考核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通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纠正“四风”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表态多行动少、“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新官不理旧事”、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在节前约谈督促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查找“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严肃执纪问责。要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附件3:

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汇编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文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上旬,湖北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商务部主管方某到郭文斌办公室,向郭作了自我介绍,并表示其公司在蔡甸区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库内,希望郭给予关照。离开前,方某将一个装有3000 元现金的牛皮纸信封放到郭文斌的办公桌上,郭予以收受。郭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文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春节前,黄德文驾驶悬挂警用牌照的执法执勤车辆在宜昌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后,未按照规定将车封存,擅自将车开回其居住小区,直至节后上班才驾驶该车返回兴山。2018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周五),黄德文擅自驾驶公车回到宜昌家中,至4日(周日)晚才驾车返回兴山。2018年3月8日(周四),经院办公室审批,黄德文带领工作人员赵某一起驾驶公车参加第二天宜昌中院的会议,会后黄擅自驾驶公车回家,至12日(周一)才驾车返回兴山。黄德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堰市竹溪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世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2月23日,王世汉在参加竹溪县第十四届党代会二次会议期间,接受原工作地向坝乡党委书记虞龙邀请,参加向坝乡与会代表私下聚餐,费用由时任向坝乡林业站站长兼木材检查站站长丁大根支付,共计2100元。王世汉在党代会期间违反“严禁吃请”等规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虞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向坝乡党委书记职务。丁大根于12月24日还参加了其他人员组织的吃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免去汇湾镇林业站站长职务。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大冶市灵乡镇副科级干部郭海珠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郭海珠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9300元。其中,灵乡镇政府17人送礼金7700元、灵乡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干部11人送礼金5800元、灵乡镇规划城建分局31人送礼金12600元、灵乡镇国土分局及其他部门单位3人送礼金3200元。郭海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责令退回。

黄冈市浠水县政协提案法制文史委员会副主任何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19日至26日,何勇在兼任浠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理事长期间,未经上级同意,携农合联3名工作人员,以外出考察为名,驾驶公车前往恩施、重庆、成都等地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车辆加油、ETC过境等费用共计10128.94元,在农合联财务报销。何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校纪委办通知链接:http://www.hifa.edu.cn/xxxw/tz/58651.htm